广东省包括21個地級市 地级及以上城市: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韶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汕头市 广东省佛山市 广东省江门市 广东省湛江市 广东省茂名市 广东省肇庆市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梅州市 广东省汕尾市 广东省河源市 广东省阳江市 广东省清远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中山市 广东省潮州市 广东省揭阳市 广东省云浮市
广州,深圳,珠海,东莞等 广东省辖21个省辖市,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(广州、深圳),地级市19个。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(包括2個副省級市:廣州市、深圳市)
广州,深圳,珠海,东莞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