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种文化现象,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,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。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,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,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。文字、绘画、雕塑、建筑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,皆属艺术。
艺术可以定义为“人类以创造美为主要目的的技术及其产品”。艺术需要技术,但不是技术。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“什么样的技术才是艺术?”古希腊人引入了“美”的概念,然而对技术的划分并没有因为这个概念的引入而变得简单,恰恰相反,她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。因为解释“美”本身并不比解释艺术更简单。艺术是人的一个成长……什么是艺术,艺术是什么?这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述,其本质都是试图定义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。多少年来,人们一直尝试着很清晰地规定出艺术的范围与界限,对艺术和非艺术有一个很直观的判断,就好像水和火,黑与白的截然不同一样。遗憾的是,艺术的表现形式的动态变化和对艺术的各种单项的定义,使得人们对事物的艺术性时常只能凭感性做出判断,甚至,不少的情况下,人们对艺术的定义是在人云亦云中进行的。 如果不能对艺术有一个准确的、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定义,我们的艺术创作、思维模式、文化呈现、修养水平、甚至道德操守都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。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,这种影响是巨大的,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极有可能因此受挫或停滞不前。 其实,对艺术的界定首先是对艺术感的界定,这是一个从生理层面过度到哲学层面的问题。艺术的感觉产生于人们对世界认识的一个动态过程,这个动态过程往往导致人们对艺术的定义的感性渐变,这种感性渐变又使得对艺术的定义渐进世俗而脱离了哲学的本质,也就失去了哲学层面的对艺术的定义的意义。所以,对艺术的界限,迄今为止还没有公认的标准和参照系。 一般来讲,一种艺术的感觉最初产生于各种非生活态、非寻常化的元素的突然出现。人们的感官受到了刺激,这种刺激往往是从出乎预料开始的。但是,任何刺激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就会导致感觉的麻木。然而,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被同一元素刺激后发出感慨,麻木的人群会逐渐醒悟,感觉再一次被激活,激活后又渐渐麻木……人们对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进行的普适化的总结——这种总结首先来自感觉,其次是情感归纳,然后是使用语言工具做出抽象化概括性的定义。 在谈论什么是艺术的问题时,有四个问题必须要弄清楚,它们分别是:①艺术感觉;②艺术创作的过程;③艺术创作的工具;④艺术作品的特殊属性。艺术是为满足人们主观与情感的需求的一种文化现象简单的回答:不具功利性的,发自内心的表现就是艺术,经济基础决定了艺术的产生